15岁少女竟成KTV陪酒,酒后坠楼受重伤,警方回应→
据母亲彭女士描述,女儿丹丹出生在四川宜宾,10岁时父亲去世,初三时又被确诊为抑郁症后辍学回家。随后,彭女士在成都组建了新的家庭,并将其接到成都。2023年初,上学不到10天的丹丹告诉彭女士自己不想上学了,决定去火锅店打工。考虑到丹丹的病情,又为了照顾她的情绪,彭女士不敢强行送她回学校,所以并未阻止。
8月26日,彭女士突然接到丹丹的电话,她边哭边说自己“不想上班”。彭女士起初以为她在火锅店下班后和朋友闹矛盾了,准备去找她。没想到丹丹不仅拒绝了,并且声音越来越远,彭女士以为丹丹又去忙了,于是挂断了电话。
然而,次日凌晨刚过,一个陌生微信号突然加她的好友,对方自称是丹丹的朋友,并表示,丹丹趁朋友上厕所的功夫跳楼了,摔成了骨折。
让她更震惊的是,对方还提醒她“等会警察问,千万不能说她在夜场上班”,还再三叮嘱,只能说是来玩的,老板也不能来看望丹丹,否则都有可能被查,因为丹丹是未成年人。
此时,彭女士才发现,原来女儿早已不在火锅店工作,竟然在成都一家商场内的KTV做陪酒。
原来由于丹丹年龄太小,火锅店为了规避用工风险打算辞退她。此时,一个叫“娇娇”的账号,通过同城页找到丹丹,以交友的名义,向她介绍了“收入保底1.5万元”,“在夜场很好玩”的KTV陪酒工作。
涉世未深的丹丹轻易相信了对方,并在她的介绍下,认识了网名叫“雨娃儿”的老大。在简单的面试后,对方没有查看丹丹的身份证件和资料,直接让她成为了KTV陪侍。上班后她发现,这家KTV里还有10多位和她同龄的女孩。
她们的主要工作内容是陪客人喝酒、掷骰子、唱歌、点歌等。当然,KTV也明确客人有“越界”行为可制止、拒绝,但搂抱、上半身接触等行为,一般不被认为是“越界”。工资也由KTV日结。
据丹丹描述,事发当晚22点,她和另外一名女孩一起接待了客人。由于这一批客人喝酒非常豪放,丹丹只能陪着一起“对瓶吹”。但是在陪酒过程中,丹丹发现新来的女孩根本没喝酒,可是为了完成KPI、获得提成,丹丹不得不喝得更多。
“吹”完近一箱啤酒的丹丹被同为工作人员的朋友扶到了卫生间,在卫生间呕吐时,拨打了电话向母亲彭女士诉苦。在通话过程中,她再次去了卫生间,并且开始意识模糊。
等到醒来时,她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商场一楼的地板上,臀部与大腿传来一阵阵钻心的疼痛,随即再次失去知觉。之后,她只记得自己被抬上救护车后的一些零星片段。
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出具的住院病情显示,该院对丹丹的入院诊断为:1.骶尾椎、左侧趾骨、髂骨、坐骨粉碎性骨折伴出血、失血休克。2.右侧坐骨、髂骨后份骨折.3.T7、9、12、L1椎体骨折、L4、椎体左侧横突骨折。4.肺挫伤伴感染。5.失血性贫血、中度、血小板减少。6.凝血功能异常。7.肝功能异常、低蛋白血症。8.代谢性酸中毒。9.低钾血症。10.抑郁症。
医院11月13日出具的住院情况说明显示:“患者术后恢复可,伤口愈合良好”“于2023年10月13日在旁行固定支架去除术”,目前患者仍需继续接受治疗。
彭女士称,涉事KTV起初拒绝出面,不承认和丹丹之间有聘用关系。事发后,KTV部分员工和丹丹的交流、微信工资转账记录均被删除。根据她统计的微信转账记录,丹丹在事发前5个月里,从涉事KTV里一个备注为“老大”的管理人员处获得30950元工资转账,还有部分小费及其他收入,其中扣除“违纪”费用2300元。
而丹丹的医药费、护理等问题,她通过当地的市长热线反馈,经市长热线督促之后才部分得以解决的。
彭女士告诉记者,她已经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,向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反映了相关诉求,“相信公安机关、检察机关会依法依规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”。
11月21日下午,华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目前案件已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,具体进展要以公安调查结果为准。天府新区妇联工作人员则表示,在立案查处阶段,案件详情不对外公布,妇联会以关心关爱为主,协同配合其他部门共同推进该案件。
记者从天府新区有关部门获悉,经现场监控发现,8月26日事发当日,伤者自行从事发地三楼跳下,已初步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。9月13日,华阳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,瑞祥路150号鑫银汇KTV有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,于9月13日受理为刑事案件,于9月14日对“鑫银汇KTV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”立案侦查,受、立案符合法律规定。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。
来源:上海新闻广播、澎湃新闻、上游新闻、南方都市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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